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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荒唐拍片(上)
(內容提要:有影視廠鼓動宣傳部拍攝一部電視劇,明明白白的一件事,最終結果是把雙方都搞得疲倦不堪。在幾年的時間之中,雙方在兩級法院反覆較量,扯不清、道不明、也說不完。)1988年國慶節過後市委機關剛開始上班,我和江部長的辦公室來了一位常客。她是某省級單位駐地方工廠的工人,姓許時年50多歲個子稍矮。據她自己稱愛好文學,創作了一部能拍電視劇的作品《望娘灘》。如果宣傳部支持拍片,將爲社會、爲湔江堰、爲宣傳部帶來巨大的效益,簡單說將賺回許許多多萬的人民幣!
《望娘灘》的故事我小時候,在連環畫中看到過。說的是湔江堰地方,一個割草的窮家孩子,和自己的母親相依爲命。他割草的時候偶然得一顆珠子。這玩意兒放在米缸裏漲米,放在錢匣裏多錢,是件真正的寶物。在寶珠就要被地主帶人搶去之時,孩子將寶珠吞下肚子,傾刻間變成一條碩大無比的龍。這條龍在湔江上興風作浪,將欺負人的地主和壞人都捲走。龍要從湔江迴歸大海,他留戀母親每回望一次,江中就升起一處河灘!至今湔江上共有24處這樣的河灘。
後來拍片倒是拍成了,但是有人找到她打官司,控訴這個女人抄襲!她所謂的劇本是從上世紀五十年代,一本同樣也叫《望娘灘》的川劇中抄襲而來的。但此人在法院自述沒有賺到錢,也許真的沒有掙到錢,起訴方只好撒述。但她的這番作爲把宣傳部,也把我這個當祕書的害得不輕!爲這件事整整和拍片的影視廠,在湔江堰和成都兩級法院糾纏好幾年。
許女人來過幾次之後,一位影視廠姓王50多歲的導演也找上門來。省上的電視臺正在播放《貴妃外傳》,這位王導演說是自己拍攝的!因此王導演現身的時候,一幅躊躇滿志的樣子。據王說這部片子投資方出錢20萬元,將要回收100萬元。如果拍攝《望娘灘》,只需投入10萬元,即可收回50萬元以上!
宣傳部劉部長市委中心組學習的時候,順便請示遲書記?但遲書記說市財政困難肯定不會出錢,宣傳部自己幹那來的錢?沒有錢的事最好不要談。又過了些時候兩家手裏有點錢,和宣傳部聯繫緊密的單位;城建委和文物局表態,如果真能賺到錢他們願意墊資拍片!最後把本錢歸還給他們就行了,這樣一來好象“萬事俱備只欠東風”。但是宣傳部領導們研討這件事的時候,認爲風險太大最好不幹。因爲把錢拿給對方拍片,說是能賺到錢;萬一賺不到錢,成本收不回來怎麼辦?
在許女人的運作下,影視廠又來一位姓陳的導演,加上王姓導演這三人出具如下手續。一是影視廠加蓋公章的證明,上面說同意王、陳二人拍攝《望娘灘》;二是王、陳二人的協議書,寫明拍片責任由兩人共擔。這三人說《望娘灘》好,是一部很具市場價值的片子。拍攝完成後中央和各省市的電視臺,都將要爭相播放!那時候錢就會象流水一樣,進到湔江堰市宣傳部來。最後這三人使出殺手鐧,說可以由宣傳借錢給他們拍片,事成後再連本帶利歸還給宣傳部。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司法局公證處,辦理雙方的公證手續。